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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突“缩水”健身房预付卡成了“糟心卡”
器械突“缩水”健身房预付卡成了“糟心卡”“健身房不准我们去3楼健身,导致可用的健身器械缩水。”“规定预付卡充值不能超过五千元,但是健身房都在力推大金额充值。”面对消费者的质疑和投诉,基层监管部门十分困惑,因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他们往往只能协调处理开元棋盘开元棋盘。
近日,法律界人士表示,近年来健身房预付卡问题频繁,暴露出预付卡监管法律制度不健全、行政部门监管存在盲区等弊病,建议多措并举治理预付卡市场乱象。
南京市民戚先生(化姓)原先是某家健身房的会员,后因对方无法继续经营,还未消费完的老卡转入北田健身继续消费。在老卡还未消费完时,他于去年9月又充值购买了一张新卡。
戚先生说,今年3月份开元棋盘,健身房突然通知,3楼只限VIP客户使用,并安装了门禁。3楼健身器械类型多,健身房从未告知普通卡和VIP卡在使用器械上的区别。投诉后,健身房同意在2楼增加一些器械,但类型还是不全。
戚先生认为健身房不讲信誉,萌生了退费的想法。在其提供的消费合同上,记者看见,该会员卡的有效期为36个月,从今年开始计算。
接到投诉后,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介入协调。该局市场科负责人吴先生说:“希望北田健身能妥善处理好消费纠纷。我们主要是对体育安全进行监管,对于商家的经营业态无法干涉,消费纠纷亦无执法权,只能是劝说协调。”
3月21日,记者在北田健身苏宁睿城店内看见,3楼的门禁装置已消失。该店工作人员说:“前期普通客户无法到3楼使用器械,因为需要调整,调整期结束后已恢复开放。”
至于新卡能否退费,吴先生表示,根据《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者发行预付卡,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15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
“戚先生的合同早已过了15天‘冷静期’,建议他先和商家协商退费,至于扣除多少合理费用,得看协商结果。文旅局可以帮助他去协商,如不满意,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吴先生说。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中,个体工商户需要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很多健身房的预付卡都在五千元以上,所提供的消费合同也是五花八门。一名销售人员坦言:“每个销售员都有发卡任务,五千元以上的预付卡肯定优惠力度大。如果消费者要退卡,一般都要收取手续费。合同都是法务审核过的,没有问题。”
某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说:“关于健身房的投诉,一年能收到五百多件,涉及退费的占七八成。备案平台的缺失,导致工作很被动,现阶段只能是事后进行协调。”
“钱收上来就是我们的,主要是用于日常运营,监管备案和担保存管没听说过。”一家健身房工作人员表示,商家不会针对这部分建立专门的管理账户,保证“健康”经营即可。
监管部门基层人员表示,预付卡管理办法的基础是登记备案,目前我市并无健身房预付卡登记备案平台。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蓝天彬表示,备案管理是开展商业预付卡业务管理的重点,商家发行实体卡或虚拟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蓝天彬说,根据《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经营者发行预付卡,应当在发行后30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对备案机关不明的,可以向商务部门提出,由商务部门提请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确定。商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方便经营者填报备案信息的便捷机制。备案信息包括经营者名称、注册资本、以发行预付卡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预收资金、担保情况等。经营者应当如实填报备案信息并作出相应承诺。备案的具体要求由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